2006-08-30

联通人不用移动的号

聚会时,一同学以自身经历提醒大家,要注意骗子谎称同学欺诈。
一天她接到电话,自称是同学×××,出差过来,约好明天吃饭。第二天一早打来电话说,出了交通事故要晚些到。一会又打来说,要去医院,需要借些钱。最后这个骗子并没得逞。
回想经过,骗子可能是从校友通讯录上查得个人姓名、电话等信息;一般男的打给女的,女的打给男的,猜准了他们之间不经常联络。
有趣的是,这个被冒充的同学要了骗子的手机号,一看之下义愤无比:“你明知道我是联通的(在联通工作),怎么可能用移动的号!”
“噢,是呀是呀。”

2006-08-11

羽毛与五笔

\\没背过字根,没看过教材,没练过打字。
刚进大学时,听说计算机课不用学五笔,很是庆幸——五笔难学,要背口诀,早有耳闻。
本以为自己拼音不错,只要没人逼,是不会去学什么劳神子的形码的,可没想到竟和五笔有着不解之缘,还是一条曲线救国之路。这首先要感谢一个人:王林。
那年“王林快码”到学校做推广,宣称二十分钟就可以学会。在存留的对快录的向往与好奇心驱使下,和寝室好友去了演讲现场。大概四十分钟的活动过后,还真掌握了!
羽毛要感谢的第二人是一位师兄,他是羽毛身边出现的第一个使用五笔的人,“提醒”羽毛这是使用人数最多的输入法。
假期里的一天,闲暇中调出了系统自带五笔的帮助文件,了解了五笔的拆字原则,一时兴起,还打印了字根口诀表。当晚可是犯了难。要不要学五笔?记不记得下口诀?踌躇了很久。
接下来的几天,就在这犹豫中敲敲字,只是对着那张打印出来的字根键位图。万万没有料到的是,这竟是一条捷径!在开学前不太长的日子里,就可以打出大部分字了,而且没花一分钟去背口诀。“王旁青头戋五一”这第一句口诀羽毛是知道的,那是想不记都难,接触五笔前就被灌输了太多遍了。
值得一提的是,为保持不背口诀也能学会五笔的信心,羽毛给自己找了两条理论依据。一是“反射环节理论”:)。如果通过口诀,那么敲一个字要经过多少步呢?首先看字拆出一个字根,在口诀中查找这个字根,确定是哪个字母,从字母确认是哪个键位,最后手指探出敲击完成。相比之下不用口诀就简单多了:字根- ->键位-->敲击。如“说”字,依“讠”和“两点”两个字根,直接指令右手食指向上行敲两键,其间根本不必想是什么字母,只考虑键位即可。这样就省去了口诀和字母两个环节。即使背过口诀,真正熟练后也是条件反射般的看字敲键,到后来更是由“字”到“敲”,连字根都略去了。
第二个理论是“第一人猜想”。第一个学会五笔的人背过口诀吗?羽毛想肯定没有。口诀应该是后期创造的,最早练习五笔的几个人是在口诀还没创造出来的时候学会的,也就是说,已经有人验证了不背口诀照样可以学会这样的事实。
书归正传。开学后摆在羽毛面前是一个抉择问题:快码还是五笔?羽毛最初的决定是两者都不抛弃,都学。
那阵正好要做一个长篇翻译,在一台486机子上,羽毛每周专注一种输入法,两个交替着来。这个过程中,每周开始的两三天总是容易被上周的打法混淆,到最后两天比较熟练了,下一周开始又出现同样的情况。最终还是厌倦了,觉得是该忍痛割爱的时候了。
快码是自己学会的第一款输入法,于情感上不忍,但有两点应从理性考虑。一是快码不是纯粹的形码,四键中有一键是该字的声母,需要知道该字的发音。这样输入一些生僻字就会遇到困难,也不能通过金山词霸等查不认识字的读音了。二是快码的普及率完全不能与五笔相比,借用他人电脑时,往往已有五笔而不会有快码。
综上所述,王林快码消除了对形码的恐惧,五笔是最终必然的选择。
补述:
◇全码弯路在学习五笔的过程中,羽毛也走过一点弯路。为了尽快掌握全部的字根,输入时总是把字拆完打全,没有养成输简码的习惯,影响了速度,后来费了好大劲才转变过来。
◇论坛与软件推荐访问“五笔爱好者网站”,一个非常好的五笔使用交流的论坛。
软件推荐:五笔加加、小鸭五笔、极点五笔。
(最后一个本人未使用过,论坛上很受推崇。)

2006-08-09

羽毛与博客

自注册第一个博客起,已近三年了。时间虽不短,但现在更像个开始。故今天想在此回顾一下,权当立个标尺。
第一个博客于2003年10月在Blogger.com申请成功,但因国内无法访问最终放弃。随后两年间,到处注册试用,不下十几个。这也不能完全怪羽毛,一个重要原因是,各方面功能和性能完全满意的还真没发现。日志写的就少,再一分散,一个博站没有几篇。
最后痛下决心,选定一个,从一而终!
接下来,扯点闲话:博客vs.个人主页。在更早的时候就有了建立个人主页的想法,由于水平限制和难于找到廉价的空间而未能如愿。羽毛想,现在是打消这个念头的时候了,因为有了博客。
除了技术原因,博客还有两个优势。一是免费易得,二是更注重内容。个人主页是可以做得更加漂亮、更具个性,但更新是个问题。建主页最大的驱动力是从无到有,试想如果一旦有了自己比较满意的主页后,还会不会去经常照料它。主页是相对静止的,形式更胜一筹,但形式与内容,羽毛选择后者。 Substance over form.
\\谨将此篇献给羽毛重获新生、一定长命、渴望旺盛的博客!

2006-08-01

亚伟之回归

\\这是个老帖,分散于各处,此次汇总整理一下。

2005-01-25 17:29
【音似形似,自然而然】
种种迹象表明,亚伟源自Gregg。二者相比,Gregg更流畅漂亮些,但无奈中文元音多又不得不区分,亚伟采用内外和上下行标法,实不得已。

亚伟出于汉语特点,调配更换了一些符号关系,不免在两者同时学习中产生一定程度的混淆。也正是因为此原因,决定擅自修改一下亚伟,使二者可以更好的统一起来:

◇两者同组符号中,长短对应关系几乎全部是相反的。感觉Gregg符长是以声强为准,而亚伟不知是有意或是无意,与词频相关。故对此不作改动。

◇两组平曲符号若设定三个长短等级字符,易与iao/iou混淆,故去其一。汉语中h与f音近,调h用m符。m用小斜上符,即原an符。

◇an/ang统一为上行大圈(单用)或连笔小斜下符(合拼),腾出小斜上符。如此全部鼻音n/ng统一为元音的上行标,必要时以区分点区分。Great!

◇其他一些小改动。

不得不说,亚伟是很成熟的,之前多次试图改动悉数夭折,每每感叹原版是一个非常有依据的设计。以上修改已无回归的味道,只是使符号编排更具规律。

v3.1415926535898

2004-11-11 14:19:59
"h"用"m"符,"d""t"都缩短一位,"m"用原"t"符,"an"符被"d"占用后改为"ang"符,"ang"符为原符之加长符。

2004-10-08 20:04:14
前面的改动还没写上,就又萌生了改回去的念头。发现原版设计中字符长短与出现频率很是吻合。混淆就混淆吧,还是使用原版吧。只做出如下小改动。(待续)

2004-09-24 23:33:19
其实这段时间还是改了多次,几次推翻前面的方案,但每次都退回到原版,真是不得不佩服亚伟的完善性、是经过时间考验的。多次的失败让人想放弃了,但那种改动的乐趣,那种仿佛独有的感觉,真是太美妙了,故做出如下修改,这也是出于与Gregg同用避免混淆的考虑。

2004-09-05 21:04
【音似形似,音强形长,自然而然】
在返回的743路车上,又做了改动。在这一周多的时间里,是改了又改;改动太频繁,以致昨晚写下的今晚辨认都显吃力。
希望这次是“最终稿”——再不动骨架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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